
昨晚还在骂城管,今天却沉默了。一段视频刷爆朋友圈:武汉司门口黄鹤楼天桥上,几名穿制服的男子围着一对摊贩夫妻拳打脚踢,拿起摊位上的物件猛砸头部,摊贩倒地后仍不罢手。评论区炸了——“暴力执法!”“恃强凌弱!”“必须严惩!”

十几个小时后,武汉警方的一纸通报让无数人沉默了。那个被打得鼻青脸肿的摊主,和那个被全网忽略的面部流血的协管员,两个画面叠在一起。你看到的“真相”,可能只是一段被精心剪辑过的视频。
8月9日晚9时35分,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接到报警:辖区一座人行天桥上有人发生肢体冲突。

警方调查还原了完整经过:街道城管协管员金某(男,45岁)在巡查时,与占道摆摊的摊主黄某某(女,44岁)、任某某(男,45岁)因摆摊问题发生口角。争执升级后,两名摊主率先动手殴打金某,致其面部受伤。
金某的两名同事严某(男,39岁)、郭某(男,40岁)闻讯赶来。三人没有选择报警,共同对两名摊主实施殴打。金某、严某、郭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,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
网上疯传的那段视频只拍了后半段——三个协管员围着两个摊主打。前面那段摊主先动手打伤协管员的画面,视频里没有。

一个完整的事件被压缩成了一段十几秒的“城管打人”片段。摊主的伤在视频里清清楚楚,金某脸上被打破的血,只有通报里那行字。那个被打得面部受伤的协管员,在视频传播里反而成了“隐身人”。
网上流传的片段视频大多掐头去尾,只放后半段围殴画面,误导不少人片面站队。在信息碎片化时代,“眼见”未必为实。
很多网友问:“摊贩先动手打人,协管员还手为什么反被刑拘?”

“被殴打后才反击”不等于就占了理。律师分析指出,正当防卫要求针对“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”。金某在被打的瞬间当场采取合理的制止性还击,可能构成正当防卫。金某的同事赶到后,三人共同对摊主夫妇实施殴打。当侵害已经停止,继续纠集他人进行攻击,就不再是防卫,而是事后报复或互殴。
摊主先动手属于违规违法,三名协管员在摊主丧失反抗能力后仍持物反复击打头部,已超出“制止侵害”范畴,更符合故意伤害的特征。从被打伤的受害者,变成涉嫌故意伤害的嫌疑人——他们亲手把“有理”打成了“无理”。
涉事人员是街道城管协管员,并不具备行政执法权。他们只能配合正式执法人员开展巡查、劝导,无权实施查封、扣押,更遑论动用暴力。
三名协管员对摊贩的殴打,越出了工作边界,跨过了法律红线。以往类似事件,涉事单位往往用“临时工”三个字把自己摘干净。这次不同——三人全姓实名,全被刑拘。刑法面前没有“临时”这一档。
法律没有偏袒任何一方。
谁都不容易,拳头解决不了任何问题
摊贩夫妇占道摆摊,无非是想赚点生活费,生活不容易。协管员日常巡查劝导,无端遭受暴力攻击,换谁都会情绪失控。弱者的委屈不能成为动手的理由,执法者的委屈也不能成为暴力报复的借口。
两个底层群体的生存逻辑撞在了一起。一个要摆摊养家,一个要维护秩序。当“饭碗”碰“饭碗”,矛盾本该用制度和规则解决,而不是用拳头宣泄情绪。三个人没有选择报警,而是叫来同事“打回去”。这一叫,把自己从“受害者”变成了“犯罪嫌疑人”。

你看到的那个视频是真的——三个协管员确实打了人。它不完整。它漏掉了摊主先动手打伤协管员的开头,也漏掉了协管员脸上的血。
下次再看到一段让你愤怒的视频,先问自己三个问题:这是全貌吗?前面发生了什么?我是不是正在被人牵着鼻子走?
真相从来不是一段十几秒的视频能讲完的。别让你的情绪,成为别人剪辑的工具。理性看待网络信息中的碎片化内容,比急着站队更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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